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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根据《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区拟对某地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一、规划区域

该规划区域位于我区某乡,总面积为XXX平方公里,详见附

件1。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旨在优化该地区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生态,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条件。

三、规划内容

1.主要功能区划分:

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规划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交通运输区、公共服务设施区等五个主要功能区。

2.土地利用布局:

居住区:以住宅为主,规划合理的居住密度,建设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

工业区:规划适应该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业用地,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划定产业边界,并要求严格控制污染排放。

商业区:规划商业用地,建设商业中心、市场等商业设施,提升商业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区: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和公共交通设

施,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公共服务设施区:规划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环境保护:

本规划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敏感区域,要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源地,增加绿地覆盖率。

4.绿化景观:

规划区域内要加强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建设公园、花坛等景观,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品质。

四、规划实施

1.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2.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五、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为期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和个人可以对该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将在政府网站、乡政府公告栏等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同时还会发放相关的公示材料。

六、联系方式

如果对本规划方案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特此公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地点:XXX

安徽省五河县老城区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公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功能定位和规模 (3) 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整体性控制 (3) 第四章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 (4) 第五章街区控制 (4) 第六章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5) 第七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6) 第八章绿地与广场规划控制 (7) 第九章河流水系规划控制 (8) 第十章公用设施规划控制 (8) 第十一章场地竖向控制 (9) 第十二章城市设计 (10) 第十三章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11) 第十四章环保控制 (11) 第十五章防灾控制 (12) 第十六章地块控制 (12) 第十七章建筑规划控制 (13) 第十八章规划实施 (14) 第十九章附则 (14) 附录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五河老城区在快速发展中得到充分指引,使城市更新得到有序控制,自然文化资源得到保护与利用,编制本次《安徽省五河县老城区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原则 1. 区域协调原则 规划区位于城南新区和漴东组团之间,也是老城的核心片区。规划应处理好规划区的功能、空间发展、道路交通、公用设施与城市其他片区的合理衔接,促进城市空间的科学拓展。 2. 整体效益最优原则 由于规划区为城市建成区,规划需要对城市更新改造做出统筹性安排。应关注实施性、民生、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系统性研究展规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网络及公共设施配套等问题,尽可能使几方面相结合,达到整体最优。 3. 以人为本的原则 规划应当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要,创造有利于健康发展的条件。在考虑人口密度、建筑密度、住宅布局、交通网络等规划问题时,以市民的安全、便利在首位,使整个地区成为安居乐业和购物、休闲的最佳场所。 4. 弹性发展原则 因城市建设具有一定的时序性,所以规划应当具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5. 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在用地布局上突出片区特色、亮点和重要职能,体现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原则,合理安排重点设计区域、先期启动区域。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6)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9.《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14.安徽省地方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 15.《蚌埠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6.《五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17.《五河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1-2030)》 18.《五河县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2012-2030)》 19)《五河县城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3-2030)》 20)《五河县城区配电网发展规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五河县老城区内,规划范围南起浍河堤坝、淮河路,西北至怀洪新河堤坝,西至西环路,东至国防路、青年路,总用地面积为190.16hm2。 第五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作为老城区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期限: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28日 联系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211号岳阳市规划局邮编:414000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19311386.html,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予公示,敬请社会各届人士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范围:23.68km2 东起随岳高速公路西侧,西至长江干堤道路西侧,南临擂鼓台路、煤灰湖路、黄泥沟路,北抵环湖路、兴业路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坝挡水一侧. 二、规划目标:坚持“以港兴业、以业强区、以区拓城”,将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造纸工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湖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并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岳阳市“两型社会”先导区和生态型工业新城区。 三、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五区”的布局结构。 1 、港口航运物流区(679.60ha):沿长江岸线至其东侧用地纵深方向依次布置港口作业区和港口物流区。 在港口作业区的岸线腹地内布置码头作业区,除保留已批货主码头外,规划新建码头以社会公用码头为主。码头区陆域纵深约600米。 规划借助长江航运及后方临港工业的优势,将港口物流区打造为全省及区域性的现代化全过程的物流基地。除普通仓储物流企业和专业船舶制造与检修外,规划还将布置综合保税区。 2、装备制造产业区(467.84ha):主要安排与临港产业相关联的大型装备制造、重型机械制造、来料加工、电力能源配套、纸品产业链等产业入驻。 3、能源建材产业区(401.75ha):依托现有华新水泥、中天石化、在建恒阳化工物流等优势企业,重点发展布局大运量、大耗水的水泥制品、粉煤灰烧结砖瓦、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根据《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区拟对某地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一、规划区域 该规划区域位于我区某乡,总面积为XXX平方公里,详见附 件1。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旨在优化该地区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生态,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条件。 三、规划内容 1.主要功能区划分: 根据该地区实际情况,规划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交通运输区、公共服务设施区等五个主要功能区。 2.土地利用布局: 居住区:以住宅为主,规划合理的居住密度,建设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 工业区:规划适应该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业用地,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划定产业边界,并要求严格控制污染排放。 商业区:规划商业用地,建设商业中心、市场等商业设施,提升商业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区: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和公共交通设

施,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公共服务设施区:规划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环境保护: 本规划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环境敏感区域,要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源地,增加绿地覆盖率。 4.绿化景观: 规划区域内要加强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建设公园、花坛等景观,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品质。 四、规划实施 1.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2.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五、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为期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和个人可以对该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将在政府网站、乡政府公告栏等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同时还会发放相关的公示材料。

于都县贡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都县贡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文件 公示时间:二〇一五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范围 西部以楂林路为界,与工业新区相邻,东、南部皆邻山体,北至贡江,规划面积1708.93公顷(下称“规划区”)。 第二条规划适用 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范围内各地块、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三条目标定位 集行政、商业、文化、旅游、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绿色宜居生态新城。第四条主要功能 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旅游服务、居住服务等。 第五条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居住(含村庄安置)人口约16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153.99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54.34公顷,水域175.07公顷,农林用地220.92公顷,其它建设用地77.96公顷(风景区用地)。 第三章用地布局 第六条空间结构:一带、两轴、六片区 在延续于都县城总体布局结构基础上,优化功能布局,形成“一带、两轴、六片区”紧凑发展格局。 第七条一带、两轴 一带:指滨江景观带,是贡江新区城市风貌的主界面,打造丰富多彩的滨水空间。两轴:指依托长征源大道和盘古大道打造城市向外延主轴线。

第八条六片区 依托贡江滨江景观带和长征源大道发展轴线,带状布局市民服务片区、商务及居住片区、公共服务片区、生态居住片区、旅游服务片区、滨江居住片区等六个发展片区。在长征大桥南部布置商业服务中心,为全县的商务商贸服务核心。 (一)市民服务片区:为楂林路、于化路、罗田岩路和贡江围合的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2.4平方公里。建立综合性服务中心,面向县城及县域人口提供服务,成为带动贡江新区发展的核心区。 (二)商务及居住片区:为于化路以南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结合罗田岩森林公园和规划人工湖周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区位交通条件,发展商务办公、商务休闲服务等功能和配套完善的居住社区。 (三)公共服务片区:为罗田岩路、长征源大道、大昌路和贡江围合的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面向全县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 (四)旅游服务片区:主要为长征体验园及其周边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 0.8平方公里。发展红色旅游、文化纪念等复合型旅游功能,成为全国红色旅游新的增长点。 (五)东北部的两个生态居住片区,面积分别为约1.4平方公里和2.7平方公里。充分利用山水相拥的资源特色,发展居住功能,打造生态住区。 第九条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53.99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6大类。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与比例见附表1。 第十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一)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并遵循《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中常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与兼容类型的规定。 (二)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土地使用性质可有条件地进行调整,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符合相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

唐山市丰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层面)公示说明

唐山市丰润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层面)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10-5-12 人气:8528 来源:作者:为了贯彻和实施《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对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实现有效控制,保障丰润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下一层次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提供基本依据,特编制《唐山市丰润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层面)》。 规划范围北起丰润区小北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东至东外环北路、燕山路,南至南外环路、京秦铁路,总面积为41.27平方公里。 控制单元划分:依据城市空间用地结构,按照地域完整,功能明确原则,在规划范围内综合考虑城市行政管理单元、自然地貌、城市特征、主要道路等要素确定14 个控制单元,控制单元规模适宜,设施配套齐全。控制单元作为下一层次详细规划编制、维护和开发建设的基本单元。 用地结构为“两轴两带五心九组团”。 “两轴”即南北向中轴线和东西向轴线。南北向中轴线由北向南贯穿还乡河北岸综合行政中心、城市中心绿地、火车站北广场和火车站南广场;东西向轴线为曹雪芹道公共设施轴线,此轴线东西向横穿规划区,既是生活性主干道又是重要的公共设施轴线。“两带”即还乡河滨水景观带和京秦铁路绿化防护景观带。“五心”即还乡河北岸行政综合中心,火车站北广场综合商业中心、老城综合中心、还乡河公园绿心和城市主要绿心。“九组团”即九个重要组团;分别为城北居住组团、中心区居住组团、城西2个居住组团、新区居住组团、城东工业组团、城东综合组团、城南商贸物流组团、城南居住组团。 城市道路系统 主干路:基本形成“一环五横十纵”的路网形态,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40-50米;次干路:系统成网成环,补充主干路系统,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0-30米;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2-20米。 绿地系统 合理确定控制单元内各级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的规模和控制要求。 (1)规划绿地面积为609.17公顷。规划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与生产防护绿地;其中公共绿地为455.42公顷,生产防护绿地为153.7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 (2)规划形成“一廊、两心、绿带纵横、绿点均布”的绿地系统结构。 教育设施 (1)基础教育设施:根据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将基础教育设施分为主要分为高中、初中、完全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基础教育设施用地162.92公顷。 (2)职业教育:新建丰润区职业教育中心,位于04单元北外环南侧,占地面积为19.42公顷。 公共设施 (1)行政办公总用地面积35.16公顷。 (2)商业金融总用地面积234.26公顷。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公开指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公开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公众参与,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各地可参照本指引,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细则,进一步完善当地城市规划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定义) 本指引用语的定义如下: 1、“信息”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理或提供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以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文件等形式予以记录的事项。 2、“公开”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向公众或特定的公民提供允许查阅、复制、摘录、收听、收看、下载的有关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信息。 第三条(主体) 1、本指引所指的信息公开的实施(义务)主体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有信息公开的义务,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本指引所指的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是公众,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和居民,包括一切机关、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应当公开的信息) 应当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信息,指导规划编制的规划指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查询的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第五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1、规划编制阶段公开的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立项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立项的基本情况、规划范围、编制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等,及其查询和意见反馈方式。 2、规划审批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控制性详细规

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规划设计范围为:梅溪河东、西岸两片,由“金砂路-潮汕路-金凤路-护堤路-金环路-汕樟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合计面积363.25公顷,其中陆域面积330.83公顷,梅溪河水体32.42公顷。 二、现状情况 1、用地性质与使用单位 梅溪河东、西岸片区现状用地混杂,主要用地有工业仓储用地130.49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39.44%,区内居住用地50.07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74%,村居用地52.53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88%,东、西岸片用地涉及大窖、新乡、北墩、下歧、金砂五个村居,其中大窖、新乡基本所有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北墩、下歧的部分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金砂村民住宅位于片区之外,这些村居大量私宅建筑为近年来重建建筑,旧村建筑少,形成以旧村为中心向外围逐步拓展的空间布局。区域内工业、居住、村居三类用地比例接近片区陆域用地的八成。其余用地为道路、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 2、建筑情况 梅溪河东、西岸片区所有建筑物的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约占40%;村居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约占27%;工业仓储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约占27%;市政、公建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约占5%。 区内各类建筑物由于性质和建造的时间不同,建筑物的质量参差不齐。按照“质量、外观均较好,布局整齐的建筑物”与“质量较差、外观破旧或临时搭建

的建筑物”两大类进行分类,309万平方米中,两类建筑物之比(以下简称“新、旧建筑之比”)为63.3%:36.7%,其对应占地之比为28.7%:71.3%。可见,片区内36.7%的旧建筑占用了71.3%的土地,如果这类旧建筑进行改造,将有较大的用地开发空间。 三、功能定位

永靖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公示

永靖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 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 6、《城市设计管理办法》(2017年); 7、《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10、《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 1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5、《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年); 19、《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年); 20、《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21、《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DB62/T25-3048-2010); 2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 23、《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 24、《永靖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 25、国家、省、州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以《永靖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5-2030年)》确定的县城开发边界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41.96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和人口规模控制 本规划将永靖县中心城区定位为:丝绸之路·唐蕃古道旅游名城,黄河三峡宜居城市。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20万人。 四、用地布局 永靖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400公顷,其中主城区为1958.3公顷,库区为441.7公顷。 1、主城区用地布局

长春市二道区ed-gd8-kd2[长青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长春市二道区ed-gd8-kd2[长青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今儿个登录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网站,发现了二道区长青北单元[ED-GD8-KD2]长图铁路、长双烟铁路以南、东新开河以东、四通路和世纪大街以北的转合区域控规调整的公示! 这部分区域调整后从原来一处小学教育用地和一处初中用地变成了两处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用地!让我们看看具体的位置在哪嘎达! 中小学用地:本次调整区域原规划1所小学用地,1所初中用地,位于世纪大街以东、东二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7.3906公顷。 调整为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位于东一路以北,世纪东街以东,用地面积4.17公顷;通北路以北、世纪东街以东、用地面积4.60公顷。 我随后根据这个地址在地图上找了下两所教育用地的大概位置:第一处:东一路以北、世纪东街以东 第二处:通北路以北、世纪东街以东 咳咳,我一个路痴在地图上找到这两块教育用地还真是费了半天劲。这两处教育用地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远,都在洋浦大街沿线上。 目前,这两处教育用地附近并没有很多的楼盘,而且附近也没有比较优质的学校。这两处教育用地日后真的建起来了对整个二道区的家长们来说都是一个大好消息! 目前二道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并不多,只有52中,一〇八学校外

国语学校和53中,除去53中,其他三所学校小学部都没有学区,相信这两所学校的建成,将会给二道区的家长们带来更多的择校机会! 这两处教育用地的动态我也会持续追踪! 二道区其他教育用地 今天既然说到了二道区这两处新教育用地,今儿个我也连带着说说二道区其他的教育用地吧! 二道区目前正在建设的学校有一所,就是位于怀仁路以南,东新路以北,锅炉房以西,万科C地块以东的东新小学,目前学校的主体建设已经完成。 待开工建设的是位于远达大街以西,金庭路以南的52智诚学校。 其他的还有3所已有规划,但是没有消息的学校。 广德学校:河东路与河堤路交会 东新中学:福安街以西、怀仁路以南 长新小学:长新路与太和街交会 希望这些规划的学校和教育用地能够快快“动”起来!好解决周边的居民娃上学的难题啊!

项目地块控规方案的公示

项目地块控规方案的公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建设和规划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一个好的城市规划,关键在于一系列地块控规方案的发布和公示。本文将就项目地块控规方案的公示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项目地块控规方案? 项目地块控规方案又称“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对一定地域范围内将来建设项目用地的设计方案。其包括土地用途、建筑物高度、绿地率、容积率等内容,对城市空间的利用和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为什么需要公示项目地块控规方案? 项目地块控规方案对城市的影响非常大,它的实施会直接影响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公示项目地块控规方案对于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示方案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规划的内容,帮助他们更好地 理解规划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规划的优缺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受到更好的保护。 同时,公示项目地块控规方案还可以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的 交流与合作,增强社会参与感,为城市规划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 社会环境。 三、项目地块控规方案的公示流程 通常情况下,项目地块控规方案会经过以下几个环节的公示: 1.起草阶段:在规划起草阶段,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启 动项目的地块控规方案制定工作,并成立专家组开展方案的起草,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制定完整的规划方案。 2.初步审批环节:当地政府会组织对项目地块控规方案进行初 步审批,并按照规定要求对方案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审批环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审核方案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审核公众通过征求意见方式提出的反馈内容,并作出最终审批 决定。 4.公示环节:经过审批的项目地块控规方案会进行最后一轮公示,并通过媒介、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开放。公示期限通常为30天。 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政府 还会组织公众听取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意见,更好地 为公众利益服务。 四、结语 城市的发展需要良好的规划支持,而项目地块控规方案是城市 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积极参与方案 的公示和意见征求,也是保障自身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各级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应该借鉴公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利益关系,制定更好的项目地块控规方案,使所有人都能够 从良好的规划环境中获益。

康乐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B-2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公示【模板】

康乐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B-2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一、区位及范围 1、区位 本次规划调整的范围位于康乐县苏家集河的南侧,康爱路以东,磨路巷以西,新悦街以北,西侧为康乐县附城初中和康乐县第一中学。 拟调整用地范围(图中红线所示)面积合计为54287平方米(合81.43亩)。 2、调整范围 1、本次规划调整范围内未涉及到道路、市政设施和绿地的调整。 2、通过与委托方协调后,并结合用地情况,确定本次规划调整的用地界线为《康乐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市场路、康爱路、新悦街和磨路巷围合的区域,在不违背城市规划强条内容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控规调整论证,因此本次规划调整论证用地面积为75296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 1、调整原因 近年来,康乐县把实施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工程来抓,筹措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康乐县着力解决老旧危房和城中村“脏乱差”问题,在充分考虑拆迁片区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对县城环城北路、市场路、北滨河路、北出口等六个片区进行拆迁,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 木材市场棚改项目涉及拆迁片区为康乐县木材市场片区和康乐县城大十字片区,两个

片区拆迁居民住房160户,拆迁住宅房屋面积31408.64平方米,房屋大多数为二至三层。拆迁非住宅大十字片区主要为沿街商铺,木材市场片区主要有有木材市场、牛羊屠宰场、皮毛加工厂,房屋大多数为一层,建筑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经过多次实地勘察和调研,确定对木材市场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因开发建设用地性质与《康乐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性质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对该用地性质进行调整论证。 2、调整内容 调整方案: (1)原控规B-1-03地块{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 (2)原控规B-2-01地块{用地性质农贸市场用地(B12)}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 (3)将B-1-01地块{服务设施用地(R22)}作为二类住宅用地(R2)的配套设施在B-1-02地块中配套建设,不再设独立用地。 (4)保留B-2-03地块宗教设施用地(A9),地块编码调整为B-2-02. (5)调整前后总用地面积不变,未涉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鄱阳奇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佛山市禅城区鄱阳奇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佛山市禅城区鄱阳奇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鄱阳奇槎片区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东南,北临南海区,南靠顺德区,是南海、顺德区进入禅城的门户之一。 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南、东至东平水道、西至南海大道、北至禅城区区界,总面积约301.13公顷。 规划片区在禅城区的位置 二、现状概况 规划区现状用地主要为村庄和工业厂房,且现状的工业仓储用地居多;现状建设较差,除了依云上城居住小区外,多为低层建筑质量较差的旧建筑。 三、发展定位 佛山东部城市中心——体现城市形象的名片;滨水新城——专业服务业聚

魁奇路高架与桂澜路之间通过立交进行联系。 鄱阳村内部形成“一环五放射”的村内道路系统。奇槎村内道路保持现状的支路体系。 (2)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社会停车场8处,其规模结合公共绿地及商业服务设施等统一附设布置。 规划设置公交首末站3处;公交停保场1处;地铁站1处;加油站1处;公共自行车点11处。 六、配套设施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定位于禅城东部门户地区,将成为以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和生态居住为主导的城市综合功能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其服务广佛核心区的区域性功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分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级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居住小区级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佛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所小学和一所中学。 居住区级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肉菜市场,具体数量及位置见附图。 居住小区级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幼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具体数量及位置见附图。 (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规划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供应设施、安全设施、水利设施和环卫设施,总用地面积5.3公顷。具体如下: 1)供应设施包括变电站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规划新建1座110kV户内变电站。 2)安全设施包括一级消防站1处。

关于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的公告.doc

《梅州城区长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长沙片区位于梅州市中心城区南部,北接江南新城.距离梅县机场约5公里,距离梅州市火车站约6公里。G206国道南北向贯穿中部,往南可至丰顺、揭阳。规划范围西至长沙镇长沙村边界,北至长沙镇政府,东至长沙村坑尾,南至长沙镇大密村,总用地面积约4.03平方公里。 图1区位 ﻬ二、规划原则 1、蓝绿成网、生态宜居 采用“理水梳绿、山水相连绿脉成网、公园点缀“的原则,打造山体、公园、滨水、绿廊等多层次绿地系统。

2、多规合一,生态优先 通过多规融合、生态优先的土地利用策略,兼顾城乡的绿地景观策略,一三联动、产业联动的休闲旅游策略,打造长沙休闲生态片区. 3、注重质量,兼顾城乡 注重景观风貌,突出城镇风貌,优化乡村风貌,按照一村一文化公园配置,对滨水岸线进行多元开发,创造公共活动空间。 4、一三联动、完善服务 配套完善生活及旅游服务设施,作为旅游服务中心,建立长沙片区的新地标,服务长沙镇周边分散景区,并起到增强片区的吸引力的作用。 三、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一)发展目标 衔接市区、镇区功能,规划区目标为:强化本规划区原有的公共服务功能,同时考虑老镇区与小密水库区域功能差异,补充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以老镇区作为休闲小镇的功能载体。 (二)功能定位 围绕城南休闲旅游服务小镇的定位,打造城南生态休闲旅游区、客家风情宜居社区、居民及休闲旅客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片区”的整体空间功能结构。 “一心":结合现状镇区中心,打造长沙休闲旅游综合服务核心,服务长沙镇居民生活和外来游客. “一带":结合原《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管理制度汇编》对中心城区沿梅江河道两岸需设置50米生态廊道控制带的要求,打造一条滨江景观和活力带。 “三片区”:构建三片区,包括都市生活片区、两个生态农业体验片区.

金山亭林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山亭林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2011-09-20 1、规划区位 金山亭林大型居住社区位于金山区亭林镇,地处松江、奉贤、金山三区交界处,位于亭林镇区的东北角,东临奉贤庄行镇,北接松江叶榭镇,选 址主要依托铁路金山支线(轨道交通22 号线)。 2、规划范围 亭林大型居住社区范围:东至铁路金山支线、南至大亭公路、西至车 亭公路、北临金山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9 公顷。 3、规划理念 总体理念:“关注每个人在城市中生活的需要”。 ——开放的住区街道空间 ——功能混合多样 ——活力氛围 ——健康生活 4、发展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9.5 公顷,规划总建筑量约643.2 万平方米(其中现状保留32.08 万平方米)。商办建筑量23.1 万平方米。 住宅建筑量452.5 万平方米,其中农民动迁房约20 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 288 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约144.5 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约13.3 万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4 平方米。 5、规划结构 规划布局结构可以概括为:一心双核引领、两轴五区相连。

(1)一心:是指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综合服务中心,是站点的门户 区域。 (2)双核:分别为西片区的创新活力核以及东片区的生态休闲核。 (3)两轴:指生态发展轴和功能联系轴。 生态发展轴指的是贯穿东西片区的运港 -东风一河生态发展轴功 能联系轴是指沿着亭华路的发展轴。 (4)五区:包括一个商贸服务区和四个居住片区。 6、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509.5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79.0 公顷。 规划居住用地257.42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3.74%。其中住宅组团 用地 216.17 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86 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 地 31.39 公顷。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4.38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9.26%。 规划绿地 62.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3.07%。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 1.0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2%。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13.58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3.71%。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建成后,亭林镇的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20 万。规划形成一处区域级公共活动中心,两处地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一处区域级公共活动中心位于亭林站点周边,设置区级的商业商务设 施以及休闲娱乐设施等。两处地区级设施中心分别位于大社区西片区的创 新活力核和东片的生态休闲核。规划配置服务于整个亭林镇的商业、文化、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草案公示

目录 1. 总则 (1) 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 3. 方案构思 (2) 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5) 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7) 6. 道路交通规划 (9) 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0) 8. 附表1 规划土地使用一览表 (16) 9. 附表2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7)

1. 总则 1.1 为了适应鹤山市东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东部城区开发的建设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为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东部城区景观、环境、生态 质量良好,并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与建筑、环境设计,特制定本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本文本对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层数、容积率及相关指标、配套设施 项目及景观设计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1.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 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 1.5规划原则: ⏹需求原则:根据鹤山市发展需要,高标准打造新的商业中心,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 力。 ⏹经济原则:根据土地经济价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用地进行优化组合。 ⏹便捷原则:理顺道路交通网络,创造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可操作原则:在准确把握现状的基础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 环境效益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1.6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 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文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7凡因建设需要编制本规划区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1.8本规划由鹤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鹤山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释权属 于鹤山市规划管理部门。 1.9如有重大调整修订本规划,须按省市规定规划修订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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