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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简要说明

鹤壁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

第一章总体概况

1.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至107国道,南至新安江路,东至鹤淇大道、延河路,北至南海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6平方公里。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

5、《城市红线管理办法》;

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 ]112号);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 ]144号);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16年版);

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0、《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12、《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

13、《鹤壁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

14、国家、河南省、鹤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15、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3规划原则

1、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原则

遵循城乡统筹、注重区域协调,融入区域环境,实现持续发展。

2、生态优化原则

紧扣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主题,贯彻生态优先的准则,尊重生态格局和自然生态,合理利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性开发,提高环境品质,增强环境吸引力。

3、控制与引导原则

控制是协调区域发展构筑城市自身独特形象特征所必需采取的强制手段。规划从区域协调发展以及经营城市和特色塑造的要求出发,对生态建设、土地开发、开放空间、环境设计、道路交通等提出相应的指标体系,不允许无序的开发建设。引导是经营城市的有效手段,合理有效的引导可以直接降低城市开发建设的成本,并提高其效率。

4、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建设直接牵涉到规划区内每一个住户的利益,不仅需要政府的执行,也需要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不仅利于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得到居民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现状概况与分析

2.1区位条件

规划区位于鹤壁新区西北部,与淇水湾商务休闲区隔河相望,东临鹤淇大道,西紧邻107国道和京广铁路,淇河绕规划区东、北流过。优越的区位、便利的交通条件将有力的促进区内投资环境的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为片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

2.2现状概况

规划区内现状道路有南海路、107国道、黄浦江路、鹤淇大道、六盘山路、韶山路、延河路(淇园社区—鹤淇大道)、富春江路(六盘山路—鹤淇大道)。现状项目有瑞丰物流、南海冷库、中储粮库、第四水厂、中继泵站、明志中小学、鹤高中学和部分小区项目等。现状村庄主要有西高村、大石岗村2个。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定位

3.1功能定位

依据《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对规划区的定位和《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鹤壁市总体城市设计(2017-2035)》中的功能定位,结合现状建设情况,本着控制开发、城市景观提升改造的原则,确定规划区的功能定位:

以滨水空间开发为特征的现代生态宜居区

以历史文化小镇为内容的文化娱乐中心区

以居住服务休闲为一体的生活休闲服务区

3.2规划目标

依托淇河生态资源,通过与淇水湾的衔接,完善公服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有序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生态、活力、特色、幸福”的滨河生态宜居休闲区域。

第四章总体布局规划

4.1 功能结构

依托淇河生态资源,结合主次干道的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划形成“一心、一

带、三区”的规划结构。

1、一心

片区中心规划商业休闲娱乐中心,与淇水湾核心区形成呼应。

2、一带

结合自然景观优势,形成沿淇河生态景观带。

3、三区

纬十五路以北、南海路以南的北片区,纬十五路以南、六盘山路以西的中片区,六盘山路以东、鹤淇大道以西的东片区。

4.2用地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总用地446.0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444.62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规划各类用地规模、比例详见下表。

城乡用地汇总表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4.2.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14.0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8.23%,可容纳6.7万人。

规划形成3个居住片区,每个片区配套相应的公服设施。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站等生活居住配套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鹤壁市地方规定在居住用地地块内统一规划布置。

4.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结合空间布局,在区内位置适中、交通方便的地段设置了包括行政办公、文化活动、中小学、体育场馆等设施。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6.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23%。

4.2.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结合片区的功能定位,在中心区设置商业用地,与对岸的淇水湾相呼应。在纬十七路南侧布置商业街区。用地面积为46.8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56 %。

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营业网点不需单独占地,将来在兼容用地里设置即可。

4.2.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83.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77%。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8.49公顷,另规划5处社会停车场。

4.2.5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供电用地、供水用地、供热用地、消防用地等,总用地面积为7.8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77%。保留现状第四水厂和南水北调的配套工程,用地面积与、共5.28公顷。保留现状供热中继泵站,用地面积0.65公顷。规划110KV古城变电站,位于纬十七路与延河路交叉口西北角,用地面积0.25公顷;保留现状调峰储配站,用地面积0.69公顷;在富春江路和六盘山路交叉口西北角规划一级消防站一处,用地面积1公顷。

4.2.6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以公园绿地为主,公园绿地主要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用地面积为55.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44%。

第五章地块划分与控制指标体系

5.1地块划分与编码

5.1.1用地分类与标准

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确定本次规划的用地分类,

分到中类或小类。

5.1.2地块划分

规划地块划分主要以道路为界,兼顾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边界。界线应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兼顾基层行政管理界线,以便于现状资料收集统计和规划管理。地块规模按其使用性质或实际的开发需求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以道路为界划分地块。规划以城市主次干路、支路作为地块划分的界线。一旦街坊需要整体开发,可对地块进行合并建设。因此,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2、根据用地性质分别划分地块。确保每个地块用地性质的单纯性,将不同用地性质地块分成不同地块。例如,需要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应分别划出单独地块,以保证这些配套设施的用地选址和规模的落实。

5.1.3地块编码系统

本次规划按照上述地块划分原则,划分为25个街坊,总共80个地块。地块编码按由北向南,自西往东的顺序,采用三级编码。

1、一级编码、二级编码:依据规划区空间布局结构和道路系统的特点,以空间结构和干路网系统对规划区进行划分。同时,根据淇河南岸控规中各地块的统一编码排序,对本规划区内的地块进行编码。一级编码用字母A、B代表,二级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三级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道路围合、自然边界和用地性质划分。

3、一级、二级、三级编码之间均用破折号连接,如A-08-01。

5.2控制指标体系

1、本次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

(1)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其控制内容包括用地使用性质、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2)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良好的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对建设用地所能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做出的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2、地块控制指标体系分为两类: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

(1)规定性指标为在规划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循的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建筑后退距离、停车泊位、禁止开口路段和配套设施。

(2)引导性指标为在下一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中参照执行的指标,包括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建筑艺术风格和其他环境要求。

控制指标分类表

5.2.1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规划区各类别用地的规划建设和用地内建筑的设置应符合用地与建筑相容性的规定。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的原则:

1、保持区域范围内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的整体合理与稳定;

2、保证相容用地的功能相互协调,维护周边地域的环境质量;

3、符合城市设计原则要求,不影响城市景观形象优美和谐。

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线及用地规模必须符合规定,因建设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符合本规划的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并按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使用性质调整时应有利于环境改善和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不得影响周边地块土地和建筑的正常使用。调整后的用地面积应与规划面积相当,性质改变后地块的控制指标,应参照类似用地性质地块进行相应的调整。

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一览表

5.2.2开发强度控制

在满足发展的同时,规划建设容量控制的原则是密度的疏解与开发强度适当控制相结合。具体项目要结合地块的承载能力,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确定改造项目开发容积率。同时考虑到开发建设进行弹性调整的可能性,在进行合理控制的同时,留有弹性余地,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容积率应控制在规划确定的范围之内,不得超过或低于规划中规定的指标。

规划区合理控制地块的开发强度,规划根据空间布局要求设置控制门槛,按土地价值规律合理开发土地。

该片区定位为滨河生态宜居休闲区域,结合城市设计视觉通廊、城市景观控制和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等多种因素,将土地开发强度分为三类:

1、低强度开发区

主要是公用设施、公服设施等,容积率控制为Far≤1.2。

2、中低强度开发区

主要是以多层、中高层为主的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0<Far≤2.0。

3、高强度开发区

主要是东片区现状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2.0<Far≤3.0。

另外,规划区内的绿地和开敞空间为严格控制区,只允许适量公益性建筑物的建设。5.2.3建筑高度控制

地块内所有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建筑高度控制指标,规划区内建筑高度分为四类高度:

1、规划区内的公服设施、公用设施建筑,六盘山路以西以多层为主的居住区、商业区的高度控制为H<24米。

2、六盘山路以西的北部和南部的部分居住区和鹤淇大道西侧的部分居住区和学校,高度控制为H<45米。

3、韶山路两侧和纬十五路两侧的现状居住区,高度控制为H<60米。

4、六盘山路以东的部分现状居住建筑以高层为主,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5.2.4建筑后退控制

地块建筑退让线控制依据国家相关日照要求、鹤壁市相关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及城市人防建设要求,满足环境卫生要求、消防要求,致力于塑造富有活力的公共活动区域,构建系统的公共活动空间,在满足地块高强度开发的基础上,提出对建筑硬性空间的退线要求。

1、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控制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按路幅宽度和建筑高度,确定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应满足《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控制要求,具体建筑后退按下表控制。

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控制指标表(米)

注:(1)对于道路两侧有城市绿化带的应扣除绿化带宽度后按上表控制。

(2)商业及兼容商业的,退让道路红线适当增加3米。

(3)主次干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后退道路切角线的距离应按主要道路要求,并宜增加5米执行。

2、建筑离界距离控制

(1)建筑退让地界距离是指建筑物主体外墙与地界线的距离。

(2)相邻用地退界距离一般参照6层标准条式住宅进行控制,相邻双方各退一半,如南侧或东西朝向建筑增加高度,则增加部分全部由增加高度的建筑退让。如南侧或东西朝向的建筑减少高度,则减少部分全部由减少高度的建筑折减。相邻地块皆为非居住类建筑的,建筑间距应满足各种规范的要求,同时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最小距离。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

(3)界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2)中的离界距离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如北侧地块为未开发建设的住宅地块,则南侧地块拟建建筑物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毗邻地界北侧13.5米处80%以上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等。

(4)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如公共绿地在项目北侧,多、低层退让地界距离不得小于13.5米;中高、高层不得小于15米;如公共绿地在项目其他方位,分别按照表《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居住建筑的主要朝向和次要朝向控制。同时满足界外公共绿地不少于 1/3的绿地面积在我市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5)建筑后退控制应同时满足消防及日照间距等相关规范要求,当同一地块同时涉及多个退让要求时,除非特别说明情况,应取其中最大退让值。其他情况建筑后退控制参考《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5.2.5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间距系指两栋相邻建筑物主体外墙的最小距离,若建筑物凸出的阳台、走廊或局部凸出部分的长度,南侧超过该建筑物长度的二分之一,北侧超过该建筑物长度的三分之一时,从外凸部分垂直投影外边缘起计算建筑间距。

2、多层及以下住宅建筑正向间距按照日照间距系数1:1.5控制,中高层及以上的住宅需进行日照分析,多层、中高层、高层混合的建筑间距依据日照分析确定,并分析对周边地块的日照影响,满足日照标准;具体控制要求应符合《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有特殊日照要求的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养老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教学楼等适用日照分析法,并同时满足各专业规范要求。

4、居住建筑底层为商业、车库、底层架空等非住宅用房时,在计算建筑间距或进行日照影响分析时以住宅层的窗底标高为基准。

5、建筑间距的控制应同时满足卫生、环境、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当同一地块同时涉及多个退让要求时,除非特别说明情况,应取其中最大退让值。

5.2.6绿地率控制

依据《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确定广场绿地率的上限指标和其他各类用地绿地率的下限指标。

1、公园绿地由于需要安排适量游憩设施和道路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65%;防护绿地绿地率不低于90%;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10%;

3、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定稿2018(最新)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 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 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 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 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建筑基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禁止的情 况下,各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制定实 施细则进行具体规定。 2.2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 平方米,旧城区为400 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 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000 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 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 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 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 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要求的。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名单详细版.doc

附件1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名单 郑州市 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郑州航空港区 4.白沙产业集聚区 5.金岱工业园区 6.郑州国际物流园区 7.郑州市金水区杨金产业集聚区 8.官渡产业集聚区 9.上街区装备制造业集聚区 10.新郑新洪工业园区 11.河南(巩义)回郭镇铝加式产业集聚区 12.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 13.新密市产业集聚区 14.登封市汽车零部件工业园 15.荥阳市五龙产业集聚区 开封市 16.开封经济产来集聚区(含开封经济开发区) 17.开封杏花营产业集聚区

18.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19.杞县产业集聚区 20.开封市糖细化工产业区 21.开封经济技术集聚区(含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龙园区) 22.通许县产业集聚区 23.兰考县兰兴产烽集聚区 洛阳市 24.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点子材料、新材料 25.洛阳石化产业集聚区 石油化工、化纤纺织、精细化工、新能源及化工新材料 26.洛宁产业集聚区 轻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 27.宜阳产业集聚区 铸造和机加工为主的重型装备制造业、硅材料、精细化工 28.洛阳伊洛工业园区 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 29.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洛阳经济开发区) 商贸和物流业 30.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河南洛阳工业园区) 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有色金属及新材料 31.洛龙科技园区:硅光电(太阳能)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

产业为主的“三大产业” 32.洛新产业集聚区 机械加工、重型装备制造、新材料 33.新安县万基产业集聚区 能源铝产业、铝精加工、镁合金、钛合金为主的新材料 34.栾川钼钨精深加工业集聚区 钼钨精深加工 35.孟津华阳中心产业集聚区 电力能源、化工、光伏材料和机械材料 36.汝阳产业集聚区 新型建材、特种钢材及煤化工 37.嵩县产为集聚区 38.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规划面积8.719平方公里,东园以铝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适度发展机械制造、硅及光伏产业。西园以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适度发展高新技术及劳动密集型产业。 平顶山市 39.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机电装备、新材料 40.平新产业集聚区 节能环保新材料 41.郏县城东产业集聚区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01-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8年调整终稿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 (2) 2.1城市用地分类 (2) 2.2城乡用地评定 (2) 2.3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 2.4建设用地兼容性 (4) 2.5建筑容量指标 (5) 第三章建筑管理 (7) 3.1建筑布局 (7) 3.2建筑间距 (7) 3.3建筑物退让 (9)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 (13) 4.1总体要求 (13) 4.2教育科研设施 (13) 4.3医疗卫生设施 (13) 4.4社会福利设施 (13) 4.5体育设施 (13) 4.6社区服务设施配建 (14) 第五章城市绿地 (15) 5.1城市绿线 (15) 5.2公园绿地规模指标 (15) 5.3防护绿地规模指标 (15) 5.4附属绿地控制指标 (15) 5.5海绵城市建设控制 (16) 第六章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 (17) 6.1城市设计 (17)

6.2景观控制 (17)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 (19)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20) 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 (23) 9.1供水工程 (23) 9.2排水工程 (23) 9.3供电工程 (25) 9.4通信工程 (26) 9.5燃气工程 (27) 9.6供热工程 (27) 9.7环境卫生设施 (27) 9.8城市管线综合 (28) 第十章城市防灾 (30) 10.1总体原则 (30) 10.2城市抗震防灾 (30) 10.3城市消防 (30) 10.4城市防洪排涝 (30) 第十一章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 (31) 11.1城市空域保护 (31) 11.2地下空间利用 (31) 第十二章附则 (32) 附录名词解释 (33)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论文关键词: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指标体系 论文摘要: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保护旅游资源,统筹土地使用,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完善旅游区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文以丽江宝山石头城旅游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划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为其他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1.问题的提出 1.1.旅游区控规编制方法缺失 我国现阶段旅游区控规的基本依据《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该通则对旅游区控规的规定过于参考城市控制,对旅游区的控制过于笼统、模糊,未对规划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未制订相应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对旅游区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建设特征缺乏针对性的思考,对旅游区的要素控制不够。 1.2.旅游区控规缺乏明确控制内容和合理的指标体系 《旅游规划通则》(2003)中旅游区控规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控制内容完全效仿城市控规2]。目前少量的旅游区控规及其相关研究大多都是停留在对旅游区单个因素进行研究控制,没有落到具体的空间或者仅对旅游区单个片区进行规划控制,难以指导整个旅游区控规的编制。 1.3.旅游区开发和管理混乱 旅游区开发之所以杂乱无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旅游区管理的乏力,缺少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控制旅游开发的一系列措施,缺乏明确的管理尺度。编制合理有效地旅游区控规,引导旅游区合理的开发建设,是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开发和高效管理的关键。 2.旅游区控规的重点 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旅游区控规的控制重点主要围绕旅游及相关因素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保护旅游资源 随着旅游区开发建设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破坏的现象也日趋严重。本文认为如何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的保障,自然就成为旅游区控规的首要问题。 2.2.引导和控制旅游开发建设 旅游区总体规划缺乏对具体开发建设项目控制,使得旅游区具体的开发建设往往脱离了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初衷。旅游区控规应具体的旅游开发建设提出具体指导实施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引导和控制旅游区开发建设。 2.3.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旅游开发的最终目的是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是旅游区控规实施的重要保障。旅游相关利益者包括当地政府、旅游投资商、当地居民等。旅游区控规应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关注当地居民的利益,提高当地居民的旅游参与程度,为旅游区控规实施提供保障。 3.宝山石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3.1.宝山石头城旅游区概况 宝山石头城旅游区距丽江市区132km,交通极不发达。整个旅游区以宝山石头城为核心景点,集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一体,旅游价值极高的综合旅游区。 宝山石头城包括内城和外城,内城建于金沙江边一块独立的蘑菇状岩石,三面均是悬崖绝壁,一面紧临金沙江,整个石头城只有南门和东门可供出入。宝山石头城是纳西族发展的重要节

河南产业集聚区名单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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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名单 郑州市 1.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 郑州航空港区 4. 白沙产业集聚区 5. 金岱工业园区 6. 郑州国际物流园区 7.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产业集聚区 8. 官渡产业集聚区 9. 上街区装备制造业集聚区 10 .新郑新洪工业园区 11. 河南(巩义)回郭镇铝加式产业集聚区 12. 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 13. 新密市产业集聚区 14. 登封市汽车零部件工业园 15. 荥阳市五龙产业集聚区 开封市 16. 开封经济产来集聚区(含开封经济开发区)

17. 开封杏花营产业集聚区

18. 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19. 杞县产业集聚区 20. 开封市糖细化工产业区 21. 开封经济技术集聚区(含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龙园区) 22.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 23. 兰考县兰兴产烽集聚区 洛阳市 24.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点子材料、新材料 25. 洛阳石化产业集聚区 石油化工、化纤纺织、精细化工、新能源及化工新材料 26. 洛宁产业集聚区 轻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 27. 宜阳产业集聚区 铸造和机加工为主的重型装备制造业、硅材料、精细化工 28. 洛阳伊洛工业园区 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 29. 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洛阳经济开发区) 商贸和物流业 30. 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河南洛阳工业园区) 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有色金属及新材料

31. 洛龙科技园区:硅光电(太阳能)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名称和规划范围 1、项目名称 樟树市閤皂山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的原则:旅游区的界线范围,是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和区域旅游发展构想,确定合理的旅游区管辖范围而划定的,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景观完整性是划定旅游区范围的主要依据,首先考虑到以自然的地貌、水文、植被等环境单元为基础,同时,为方便于管理,适当参考行政界线,并尽量少包括村镇建成区。 (2)閤皂山旅游区的边界与面积:閤皂山旅游区规划范围为樟树市京九铁路线以东,含福地景区、梦湖景区(店下水库)和玉华景区三个景区,面积约6860公顷,以福地景区为规划重点。涉及到閤山乡(含閤山林场)、店下乡、店下水库管理局,共20 个行政村,总人口35275人。其界线范围为:北以京九铁路为界,东部与丰城市接壤,西南与新干县交界。 二、规划编制依据 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 2、《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旅游局);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GB/T17775—20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1、《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12、《江西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4、《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府(2003)60号); 15、《樟树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6、樟树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托閤皂山深厚的道教文化底蕴、绝佳的生态环境和山水灵气,将閤皂山建设成为樟树市的龙头景区,全国一流的养生保健旅游、生态旅游、疗养旅游的著名旅游区。 2、旅游发展目标 全面构筑环境资源保护系统、游览服务系统和经济支持系统。 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31万人,旅游收入18600万元。 中远期目标:到远期末(202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40万人,旅游收入40000万元。 3、总体形象目标: 药都福地,养生佳境。 閤皂山是一座集道教文化与中药文化为一体的古代名山,是“药都”的奠基之山。道教关于天人相符的观点,促进了我国中医药学和人体科学的发展。以閤皂山和“药都”为依托,道教养生健身和中医药有机结合,为樟树发展养生健身保健旅游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4、资源保护目标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名单之令狐文艳创作

附件1 令狐文艳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名单 郑州市 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3.郑州航空港区 4.白沙产业集聚区 5.金岱工业园区 6.郑州国际物流园区 7.郑州市金水区杨金产业集聚区 8.官渡产业集聚区 9.上街区装备制造业集聚区 10.新郑新洪工业园区 11.河南(巩义)回郭镇铝加式产业集聚区 12.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 13.新密市产业集聚区 14.登封市汽车零部件工业园 15.荥阳市五龙产业集聚区 开封市 16.开封经济产来集聚区(含开封经济开发区) 17.开封杏花营产业集聚区

18.尉氏县产业集聚区 19.杞县产业集聚区 20.开封市糖细化工产业区 21.开封经济技术集聚区(含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龙园区) 22.通许县产业集聚区 23.兰考县兰兴产烽集聚区 洛阳市 24.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点子材料、新材料 25.洛阳石化产业集聚区 石油化工、化纤纺织、精细化工、新能源及化工新材料 26.洛宁产业集聚区 轻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 27.宜阳产业集聚区 铸造和机加工为主的重型装备制造业、硅材料、精细化工28.洛阳伊洛工业园区 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 29.洛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洛阳经济开发区) 商贸和物流业 30.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河南洛阳工业园区) 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有色金属及新材料 31.洛龙科技园区:硅光电(太阳能)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为主的“三大产业”

32.洛新产业集聚区 机械加工、重型装备制造、新材料 33.新安县万基产业集聚区 能源铝产业、铝精加工、镁合金、钛合金为主的新材料 34.栾川钼钨精深加工业集聚区 钼钨精深加工 35.孟津华阳中心产业集聚区 电力能源、化工、光伏材料和机械材料 36.汝阳产业集聚区 新型建材、特种钢材及煤化工 37.嵩县产为集聚区 38.伊川县产业集聚区 规划面积8.719平方公里,东园以铝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适度发展机械制造、硅及光伏产业。西园以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适度发展高新技术及劳动密集型产业。 平顶山市 39.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机电装备、新材料 40.平新产业集聚区 节能环保新材料 41.郏县城东产业集聚区 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样本

陕西省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科学编制都市规划,加强都市规划管理,实现都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原则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都市规划有关法规、原则、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合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市和镇,凡在市、镇都市规划区内从事都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有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不不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成片开发地区,必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行;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建筑基地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禁止状况下,各市可依照实际需要拟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制定实行细则进行详细规定。 2.2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最小面积,但有下列状况之一,且满足都市规划规定,都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毕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她类似状况,的确无法调节、合并; (二)因都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确无法调节、合并; (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规定。 2.3各类建设用地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根据旅游区的发展目标,旅游区的功能定位包括目标市场定位、接待功能定位、“旅游产品”档次定位和旅游区特色定位等。 (2)旅游区形象规划是在特色定位条件下的营销口号策划、风格选择及视觉体系规划。形象应反映主题,惟我独有的内容和形式、鲜明独特的个性和服务风格是提高旅游区吸引力、保持旅游地生命力的关键因素。修建性详细规划层次的形象规划主要是针对视觉形象而言,强化旅游吸引物体系的差异性、服务设施体系的地域性。对重点地段的吸引物场地及设施应在平面布局、立面、剖面等方面做一些意象性的设计,如果仅靠文字说明,其视觉形象是很难控制的。 (3)旅游项目规划要对旅游项目的活动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具体安排。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托旅游资源进行规划;二是依托现代技术进行规划。前一种规划是在对旅游区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对人文资源进行挖掘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组织和活动秩序的编排,为游客创造特殊的旅游经历。这样的旅游项目丰富多彩、优势明显,就体验程度而言有观赏型、参与型两种类型,就项目性质而言有生态型、文化型两种类型。后一种规划则主要依托现代技术和资金,创造一系列“新、奇、特”的旅游项目,一般出现在主题游乐园。 (4)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是为旅游者的游憩、观光以外的活动提供服务所需的物质条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确定用地规模、建筑面积、空间布局、立面风格等要素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应配合游览线路的组织、土地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因地制宜,坚持特色原则及和谐统一的原则,并努力达到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目标,尽量应用环保技术、洁净能源技术、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本土化材料技术、生态建筑技术,将建筑工程设施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5)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规划。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设施决定着旅游者进入旅游区的方式,规划应因地制宜地运用进而不入原则、安全可识别性原则、游旅结合原则、地方特色原则和自然美原则。在旅游区内,游览线路发挥着纽带功能,将各旅游项目、娱乐设施和服务点连接并形成一个整体。每条游览线路应有效地组织第一印象场域、最后印象场域、光环效应场域、主题场域等,并根据旅游项目和环境的不同

鹤淇产业集聚区新建公厕项目

鹤淇产业集聚区新建公厕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YHZB-2017588 项目名称:鹤淇产业集聚区新建公厕项目 采购人:鹤壁市鹤淇产业集聚区管理工作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合格的供应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报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第二次报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保证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7.谈判有效期................................... 错误!未定义书签。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响应文件的编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谈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谈判费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其它实质性响应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成交及合同签订...............................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 质疑与投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 法律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谈判项目基本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工程量清单(另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仅供参考)..............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格式1 谈判承诺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09年12月4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容积率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暂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在本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容积率作出调整的: (一)城市、镇总体规划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的; (二)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容积率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需要调整的; 调整后的容积率必须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以及其它规划技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需要调整容积率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三)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四)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是否调整的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 第八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增加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房产证。 第九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容积率调整档案。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移交备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查阅前款档案,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河南省180个产业集聚区名单、占地面积以及主导产业详情

河南省180个产业集聚区名单、占地面积以及主导产业详情: 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60.3——主导产业: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 2、郑州经济产业集聚区(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55.63——主导产业: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铝加工 3、郑州航空港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138——主导产业:食品饮料、仓储物流、生物医药、印刷包装 4、郑州市白沙产业聚集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29.4——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 5、郑州市官渡产业聚集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36.5——主导产业:现代商贸、科技研发、创新产业、旅游服务、现代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现代农业示范产业 6、郑州市金岱工业园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11.42——主导产业:一类工业为主、二类工业为辅 7、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园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370 ——主导产业:金融、服务、物流及咨询 8、郑州上街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6.3——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 9、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12.1——主导产业:铝电联营及铝的精深加工业 10、巩义市产业集聚区(回郭镇铝加工产业园区)——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13.3 ——主导产业:铝加工 11、河南省新港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12.8——主导产业:电子工业和粮油储运与加工 12、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曲梁服装工业园)——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7.6 ——主导产业:服装 13、登封市产业集聚区(汽车零部件工业园)——所在市:郑州市——规划环评面积(km2): 9.7——主导产业:铝品加工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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